加拿大法学专业在北美乃至世界法学教育中占有一席之地,在经历了从学徒式向学院式转变乡后,从法学院的课程设置、教学方式、以及学位设置都已逐渐美式化。加拿大法学教育重在培养执业律师,但也十分重视理论教学,以保障教学方式的多元化。目前,加拿大共有24所大学设有法学院,分别颁授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两种法律职业学士学位。
英美法系的法律学士学位,名义上招收的对象为攻读非法学学位两至三年以上的本科生。但实际上,绝大多数学生至少有一个非法学学位,不少人还有硕士或博士学位。因此,该学位其实是第二学位教育。近年,多伦多大学法学院率先将其法律学士学位改名为法律博士后,现已得到全国近一半大学的响应;而沿袭大陆法系的魁北克省所有专业的大学教育则分为两个阶段:先是两年制的大专学习,拿到毕业证后再攻读学位。所有专业都是如此,其大陆法系的法律教育也不例外,大专毕业生皆可报考,为率先学位教育,学制3年。
本科:
托福不低于83分(小分特别低20),或雅思6.5(小分特别低6.0);
需要拥有高中学历,GPA75%,一般更看重数学、化学、物理等课程分数;
如有高考成绩对提高申请成功率有一定帮助;
硕士:
托福不低于100,写作不低于22,或雅思7.0;
需要本科学历,要求本科为本专业或相关专业,GPA80%以上;
985或211院校申请时会更有优势。
就业方向:律师、法律顾问、审计师、证券业从业人员、环境评估方面从业人员、新型商务律师等、政府部门等。